对于总部设在欧盟(第三国)以外,但打算在欧盟境内使用办事处和仓库的公司和制造商来说,根据具体的设置,可能会产生各种与海关相关的优势。这些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择的海关程序、供应链的组织以及在欧盟境内活动的性质。
1. 海关代表和机构
如果第三国公司在欧盟设有办事处(如子公司或常设机构),则该办事处可充当 海关代表并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海关手续。这尤其适用于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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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处理(例如,在海关申报中担任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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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具有经济影响的海关手续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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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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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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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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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代表还可以获得 EORI 编号并在海关手续中担任申报人。
2. 在欧盟境内使用仓库
在欧盟运营仓库可提供战略优势,尤其是在结构设计上考虑到特定海关因素时:
a) 海关仓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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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已进口但仍在海关仓库中 未付关税和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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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只有在货物放行自由流通时才需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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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销售不确定或货物打算再出口到欧盟以外的企业。
b) 集中清关(C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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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通过单一海关机构管理海关程序 单一海关当局即使仓库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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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授权(如 AEO 身份)。
c) 通过履约中心获得增值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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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仓库作为履行中心运营(例如,通过Amazon 或物流服务提供商)、 在某些情况下,进口增值税可通过 OSS(一站式服务)计划处理或 反向收费机制.
3. 贸易协定和优惠原产地
如果第三国公司的总部设在签订有 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与欧盟签有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如韩国、加拿大、瑞士)、 减免关税或零关税可适用于某些商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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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盟储存货物 不影响优惠原产地只要货物 不变且 不加工.
4. 在欧盟注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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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办公室或仓库可能会触发以下要求 增值税登记在相关欧盟成员国进行增值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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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进口和国内销售有关、 增值税申报和支付可能需要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摘要
在欧盟设有办事处和仓库的第三国公司可享受的海关和税收相关优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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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支付关税和税款(例如,通过海关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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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物流,缩短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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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海关代表或集中清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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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融入欧盟单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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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原产地规则,更容易利用自由贸易协定